关于推荐陈艳华同志申报2025年度
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表彰评选办法》(闽中医人〔2025〕38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评优评先评奖管理规定暂行办法》(闽中医办〔2021〕11号)和学校有关通知,经个人申请、材料初审、我处考核小组投票表决通过,拟推荐陈艳华同志申报2025年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