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89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帮助学业困难学生顺利完成课程学习,走出学业困境,学校将开展学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学业困难,受到学业预警者。
2.各年级学生中有多门考试成绩不合格,个人提升愿望强烈者。
3.民族生、海外生等特殊群体。
4.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学业困难者。
二、帮扶程序
1.确定帮扶对象。各学院根据学业预警标准,结合掌握的学生学业困难信息,确定帮扶对象。
2.建立帮扶机制。结合本学院和学业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学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机制。选配专业指导教师和学习优秀、有帮带能力和意愿的学生,建立“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小组”,为帮扶对象制定详细的、个性化的帮扶计划和措施,定期为帮扶对象提供学习技巧、学习经验、学业规划等方面的辅导,帮助其解决学业困难。
3.帮扶工作开展。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把学业帮扶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好帮扶人员的安排和帮扶过程的指导,做到学业帮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学业困难学生建立学业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按学期对学业进展情况进行汇总、跟踪,督促其完成学习任务。学业帮扶工作要有记录,及时做好学业帮扶工作资料的归档管理。
4.帮扶工作总结。各学院应定期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总结帮扶成效,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和优化帮扶方案,确保帮扶工作效果。
三、资料报备
各学院于每学年开学初补考成绩公布后二周内提交学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总结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业帮扶信息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业帮扶信息登记表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业帮扶信息登记表
学院名称
帮扶对象信息 | 姓 名 | 学 号 | 专 业 | |||
上学年 学业预警 情况 | 上学年 不及格科目 | |||||
帮扶人员信息 | 姓 名 | 学 号 | 专 业 | |||
政 治 面 貌 | 获 奖 情 况 | |||||
帮扶老师 | 姓 名 | 职称或 职务 | ||||
帮 扶 计 划 |
帮扶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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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 扶 效 果 | ||||||
学 院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注:1.帮扶人员和帮扶老师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2.该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备案,一份提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