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现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向屠呦呦同志学习的通知》,请各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深刻领会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向屠呦呦同志学习宣传活动,并于12月30日前将学习活动情况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宣传部。
联系人:秦 晴 联系电话:22861125
校党委宣传部
2015.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