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纪委对涉农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小官贪腐”坚持“零容忍”,2014年区纪委直接查办涉及农村“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案件31件,比上年增加了一倍。
2014年,平谷区纪委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先后三次与市纪委共同梳理大案要案线索54件56人,将重要案件线索列为重点,集中初核。
大华山镇西牛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保合担任村干部多年,官小权力大,在村里“一手遮天”。高保合利用虚构旅游项目、收款不入账等方式,诈骗、受贿达897.8万元,区纪委排除干扰,保证了案件顺利查办。最终区纪委将其开除党籍,法院以犯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高保合有期徒刑20年。
山东庄镇桥头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新宝等五名村干部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私分上级下拨“7.21”救灾款2.1万元,先后3次侵占集体资金7.02万元。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成立办案组,并协调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将案件查实。周新宝等5名村干部被区纪委开除党籍,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分别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