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试卷评阅及归档管理的试行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17来源:教务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520

(教务〔2014〕4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次试卷质量检查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做好试卷评阅及归档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试卷评阅

1.集体阅卷:试卷评阅应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本教研室所有课程试卷的批改工作,采用三人及以上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进行。外聘课程有归属教研室的,由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实施,外聘课程无归属教研室的,成绩审核工作由外聘学院负责。

2.评分标准: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批改试卷,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给分现象;评阅后应认真复查,确保累加总分准确无误。评阅试卷时,若发现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存在问题,应及时修改,并将新标准的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

3.评改标记:试卷批改应本着简洁、明了、准确、统一的原则,对所有试题都应进行批改。

(1)批改用笔:必须使用红色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

(2)小题批改:以试卷中的小题为单位,每道题必须有评阅标记,且标记统一,整洁。答题准确无误请打勾(√),不完整有错误请打(√),完全错误请打叉(×)。标记应在答题范围内,不随意超出设定的答题框。批改标注应在右侧,一般采用扣分制,特殊课程也可采用得分制,但两者不要混用,整门课程应保持一致性。

(3)大题标注:应在大题的标题左侧标注本大题得分。

(4)试卷统分:每道大题的得分须填入首页相应栏中,并计算出总分,不要随意四舍五入。

(5)阅卷签名:为减少教师阅卷工作量,评阅人、统计人、复审人在批阅试卷时可采用简签或印章,但整理归档时,应在第一份答题卷首页顶端空白处标注简签与全名(请用容易识别的正楷体)的等同关系(如:李:李四,张:张三华,王:王小五)。如果一道大题又分若干人评阅,则评阅人在自己评阅的小题标分旁签字或盖章,该大题由负责统分的老师签字或盖章。统计人、复审人应为不同人员。

(6)卷面整洁:保持试卷批改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存留与试卷批改无关的痕迹。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阅卷中的误笔,阅卷老师应在其错误的标记上打双斜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名或者盖章。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修订人签名。

二、试卷归档

试卷按“封面→空白卷(1份)→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及课程小结报告→考场情况报告单→学生答题纸”归档入盒。其中:

1.空白卷:单纯指试卷,不包含答题纸;

2.试卷分析及课程小结报告:教师应以“一统二查三改”的原则进行试卷分析,一统即对参加考试学生的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含重修、进修、交流学生);二查即查找试卷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试卷是否达到考试目的、分析引起问题的学生与教学两方面原因;三改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

本通知自2013-2014-2学期期末开始试行,执行中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小题采用扣分制阅卷模板

     2.小题采用得分制阅卷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