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4〕53号)
为全面启动国医振兴计划,更好实施因材施教,进一步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自2011年开始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每年从七年制中医学专业学生中遴选30人左右成立“修园班”。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实效,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与目标
1.成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计划实施,统筹学校教育资源,协调各部门在改革举措、质量监控、教学管理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生活管理等方面工作。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培养一批既能适应现代医学模式转变,又能服务社会需求,且中医信念坚定、中医功底扎实、医德医风高尚的中医后备人才。
3.制订专门培养计划,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导向,倡导以七个领域培养为核心,以现代高等院校教育和传统师承教育为主线,实施理论讲授与临床实践、系统性思维训练与个性化思维培养、团队学习与师徒相授三个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4. 探索“师承导师负责制”,为每个班级学生按一定比例配备相应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同时,为每班配备班主任,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优先安排校内外的知名教授和优秀教师担任课程主讲教师。
5.倡导“天下皆我师”的理念,开设“修园讲坛”,引进优质教学资源,不定期邀请全国名医、名家、名师来校开展学术讲座,激发学生对中医的热爱与追求、责任与使命,强化培养学生中医辨证思维,增强中医文化底蕴。
二、遴选与管理
1.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原则,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思想和中医思维。
2.实行“严遴选、宽转出”运行机制。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军训考察、专家组面试等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热爱中医、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大学习潜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3.学生单独编班,集中住宿。本科阶段由中医学院负责教学与管理,开展早锻炼、背经典等活动,锻炼学生身体,提高毅力与耐力。
4.学生跨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时,若选课时间发生冲突,经申请批准,可采取自学方式,并完成实践性环节,其课程成绩依期末考成绩评定。
5.学生享受与研究生同等的借书待遇,转出的学生,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三、转入与 转出
1.七年制中医学专业第一、二学年成绩优秀,综合积分在班级排名前5%,可在第一、二学年期末提出申请,经考核后择优录取,进入“修园班”学习。
2.一、二年级“修园班”学生若不适应该班的管理或教学模式,可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自愿申请退出,转入同年级七年制中医学专业班学习。
3.除执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外,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予转出:
(1)第一学年内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补考后累计仍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3)每学年平均学分成绩(∑课程成绩Х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以补考前成绩计算)排位在末10%的同学,建议转出;若连续两学年出现以上情况,将予转出;
(4)因各种原因受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5)因人格障碍或疾病等因素,经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宜继续在该班学习者。
四、本办法从2014年7月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