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0〕22号
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阶段性和总结性检查与评定的主要手段,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为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保证考核的信度和效度,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科生考核办法及试卷命题规范。
一、考核原则
(一)树立科学的考核观念。改变传统的考核方式,树立考核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观念;破除单纯强调知识考核的片面质量观,树立对学生的发展进行全面考核的观念;破除考核方法的单一性,建立考核方法的多样性观念;改变教师是唯一考核主体,树立教师、学生和其他利益方,共同参与考核的观念;破除重差别、重结果的静止考核观念,树立重过程、重变化的发展考核观念。
(二)正确掌握考核依据和范围。考核以科学、标准的教育测量方法为指导思想,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新世纪医学人才为目的,以相应的课程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范围,理论联系实际,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注重考查学生运用“三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适当考核授课过程中讲授的学科最新进展的内容,以实现课程大纲规定的目标,提高我校毕业生的社会竞争能力。
(三)鼓励考核形式多样化,突出对学生“七种”能力的考核。除了采用传统的期中考、阶段考、结束考和期末考等试卷方式之外,任课教师还可以根据课程类型和特点选择口试、闭卷、开卷、操作、论文、答辩、设计等形式进行考核,形成具有课程特色的考核方法,以使考核更有效、更全面、更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促使学生学习主动性的提高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若变更为新的考核方式,应在开学两周内,经教研室和系部审定后送教务处备案。
(四)注重强化教学过程中的考核。比如在授课过程中,根据需要安排适当的提问,及时得到反馈信息,了解学生的情况,改进教学方法;在一章或一单元结束后,灵活安排有针对性的小测验,以促使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巩固;在实验、实习中大力增加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适度安排课内外作业,包括习题、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实习总结、现场操作、读书演讲等,以锻炼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实际操作的技能。
(五)形成多渠道的反馈机制。为了更好地反映人才培养的质量,形成多渠道的考核和反馈模式,如督导评议、学生评议、试卷成绩分析与评价、实践教学评价、实习学生综合能力评价和毕业生跟踪评议等等。通过上述各环节、各渠道获取反馈信息,对教学信息进行逐项科学分析,从而对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价值判断,来完成对教学质量的全面评价,促使学校有针对性地调整和改革教学。
(六)考核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30%)和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70%)组成。少于36学时(含36学时)和选修课课程原则上不进行期中考,总评成绩以期末成绩报送。
(七)考核结束后,应对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以发现教学过程和试卷命题存在的问题,并教研室集体拟定改进措施,以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八)跨学期课程的评定方式参照《关于期末成绩报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务〔2010〕1号)执行。
二、试卷基本要求
若采取试卷形式考核,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原则
1.命题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研室集体拟定命题方案,课程主讲教师命题。命题教师要综合考虑并确定各章节应占的比例、题型、题量、难易程度,务必使整卷试题具有适宜的难度,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能够鉴别出学生的实际水平,且使一些真正学得好的有见解的学生取得较好的成绩。
2.命题表述以教材为准,专业术语应与教材一致,力求准确、简明,标点符号正确、清楚。不出偏题、怪题及学术上尚有较大争议的问题。
3.100分的试卷以120分钟答题时间设计,给学生留下思考和检查时间。知识掌握比较熟练的学生可在100分钟解答完毕,剩余20分钟作为检查时间。
4.试卷的质量及报送前的保密工作应由命题教师承担责任,教研室主任应确实做好把关、督促工作。试卷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不遵守规定,失密泄密,玩忽职守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教研室应按要求进行试卷整理,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并最后归档。
(二)题型
1.各课程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内容,确定各类题型的分值比例。题型可以选择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选题、双选题、多选题、简答题、论述题、病例题,可以出能够体现学科特点的题型,鼓励参照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职业技能考试命题。
2.试卷上不能出现在非考试时间内完成的题目。
(三)A/B卷说明
1.A/B卷题目的难度和题量大致相当。A/B卷题目重复(或答案内容相似)一般控制在10%--20%之间。学时数少(36学时为界)重复率可靠高;学时数多,重复率可靠低。主观大题一般不宜简单重复。
2.期中考、挂科考、阶段考、重修考和公共选修课的试卷只出一份,其他类型考试(包括指定选修课)应出A/B卷。
(四)注意检查事项
1.总分是否符合命题要求(一般要求总分是100分,如有特殊要求按通知执行);试卷、答题纸和答案上所标注的各种题型的分值是否一致;各题型的总分是否与下面各小题分值之和一致。
2.试卷、答题纸和答案的题头是否一致。
3.答题纸上的“题号、得分、评卷人”文本框中的题号数量是否与实际题量一致;各种题型预留的答题位置的数量是否与实际题目的数量一致。
4.试卷和答题纸上不能有答案或者指示性文字;试卷、答题纸和答案不能有错别字。
5.同份试卷前后不能有重复、提示、暗示的情况。
(五)试卷报送
1.时间
①命题教师将打印的试卷、答题纸和答案送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A/B卷试卷首页)后,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务处。教务处一般不再修改,以充分体现命题单位的责任意识。(期中考试卷由命题教师在试卷背面签名后送交教务处,教研室主任不必签名。)
②因试卷需要进行审核、选卷、印刷和装订及命题教师对问题卷更改等工作,结束考和期末考试卷务必在课程结束前两周报送;阶段考和期中考试卷在考前两周报送(如果期中考试卷需要提前取卷的,报送试卷的时间要在实际取卷日期的前两周);其他考试类别的试卷依通知的要求时间报送。
③每学期开学两周前,各系部将上学期批阅完成的试卷按规定顺序装订、入盒后送交教务处。期中考、阶段考已批阅完成的试卷及成绩不必报送,在教研室存档。
2.未启用试卷
①电子文档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课程》+考试类别+(A/B)”。
②报送的试卷、答题纸和答案订在一起(左上角订一个订书钉)。A/B卷分开装订。
③审核、签名的纸质版要和报送的电子版一致。报送的纸质版上不要有任何涂改痕迹。
④不能将A卷和B卷;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开报送。
⑤除毕业考外,几门课程合起来满分100分的,请相关教师协调后一起报送。
3.试卷盒
试卷盒内的资料按如下顺序装订:封面→空白标准卷(1份)→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及课程小结报告→考场情况报告单→答题纸(按学号顺序排列)
说明:
①试卷盒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归档。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及课程小结报告须命题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名。
②公共选修课学生答题纸顺序要与成绩单上学生名单顺序一致。
③试卷盒内的成绩登记表用复印件即可。因涉及全校学生成绩的及时公布,原件和电子版在考完5个工作日内报送给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对于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的课程,需考试当天或之前向教务处申请延期,并明确拟完成时间。
④学生试卷和多余空白卷不必进行装订。
⑤公共选修课、毕业考课程可以没有试卷分析及课程小结报告;挂科考、重修考可以没有考场情况报告单、试卷分析及课程小结报告。(考场情况报告单由监考人员在送回学生答卷时一并归还教务处。)
⑥以非试卷形式考核的材料和期中考、阶段考的试卷在教研室存档,不必送交教务处。
⑦试卷盒侧面贴上标签(学年、学期、年级、专业、班级、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