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10〕103号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质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真实掌握教学信息和教学动态,全面总结教学经验,实施教学改革,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课堂教学效果调查制度
教务处每学期开展1次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议活动。以班级为单位,每班发放50份《学生评教表》。学生在填写调查表时,应本着认真、求实的态度、客观地评价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
二、建立改进教学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制度
教务处网站主页上设有教学反馈栏目,学生可将有关教学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写在该栏目上,署名或不署名均可,学校将采纳合理的建议。
三、建立学生座谈制度
学校每学期期中召开2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长、学院领导等与各班级学生代表直接对话,听取意见。平时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学生座谈会。
四、建立固定学生信息员制度
学校在每个年级或每个专业的学生中选举若干名学生信息员,其主要职责是:广泛听取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对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后定期向教务处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汇报,教务处记录相应情况后,由信息员签字认可,意见和建议开始生效。
五、建立健全学生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和发布的工作制度
日常教学信息反馈、学生座谈会收集的意见由教务处及时总结处理,并向各学院(部)及主要教学管理单位通报。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