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10〕102号
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教学档案为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评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等起到重要的凭证作用。为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1、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2、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即教研室、学院(部)、教务处。各管理部门应确定一名教师或管理干部管理本教研室、本学院(部)、本处的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向上一级教学管理单位移交归档案卷目录或案卷。
3、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二、教学档案归档范围:
(一)教研室教学档案管理
教研室教学档案工作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管理。教研室教学档案管理项目如下:
1、教学任务书、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和实验指导书
2、课表、教学进度表、临时调课通知
3、学生考试、考查成绩
4、教务处、学院(部)下发的各类教学文件
5、新教师试讲评议材料
6、自编、协编教材、教学参考书
7、教研室活动记录
8、教案、讲稿
9、应该保存的其它教学资料及文件
(二)学院(部)教学档案管理
学院(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学院(部)教学档案管理项目如下:
1、各专业教学计划
2、每学期课表、进度表、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
3、学院(部)各专业学生每学期考试、考查成绩册
4、学院(部)各专业学生学籍变更材料
5、学院(部)各专业学生花名册
6、教务处下发的各类教学文件
7、每学期各专业的考试、考查监考安排
8、教学检查评估资料
9、应该保存的其它教学资料及文件
(三)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
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实行处长负责制,教学档案管理项目如下:
1、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
2、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花名册、成绩册
3、每学期全校各专业教学进程表、课程表、进度表
4、临时调课通知
5、教学任务书、教学大纲
6、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考试安排
7、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重修名单及重修安排
8、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考试试题、备用试题
9、新教师试讲记录
10、国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教学工作、学科、专业设置、学位等各类教学文件、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教务处的各类教学文件及资料。学院(部)的各类有关教学文件及资料
11、全校各专业的教学检查评估资料
12、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每学期考试试卷
13、重点课程、优秀课程、新专业论证材料、申报材料及上级的批复
14、新生录取花名册
15、学生学籍变更的有关材料
16、学籍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0年12月31日
